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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中院党组对基层法院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有关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作者:省高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07 08:51:28 打印 字号: | |


9月4日,海北中院党组针对海晏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专门召集海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闹义加进行提醒谈话,县法院有关案件合议庭审判员、法官助理参会。海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青武、韩忠明,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明明列席。

今年以来,海晏县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州府所在地法院审判执行职能,在办理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在个别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上级法院在审判工作方面的监督指导意见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偏差,影响了办案质量。

海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全在听取了合议庭成员的具体情况说明后明确指出,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责任,下级人民法院必须以正确的态度认真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为加强工作责任落实,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海北中院在审判工作中发现,海晏县人民法院有关案件合议庭成员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对省、州两级法院的具体监督指导意见在思想认识上政治站位不高、在具体落实中工作作风不严、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不够主动积极,合议庭成员之间存在交流沟通不够、业务研究不深等问题,因盲目自信极易发生风险隐患。进行提醒谈话,目的是引起该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坚持举一反三、督促整改,坚决杜绝人民法院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确保将每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成“精品铁案”。

提醒谈话会要求海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闹义加高度重视,进一步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特别是审判执行工作队伍认真学习、虚心求教、审慎办案。要提高政治站位。审判工作更要讲政治,始终坚决维护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特别是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过程中决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一定要虚心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更高站位认识特殊案件的复杂性,养成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的政治思维和工作自觉,确保政治方向不偏。要提升工作精度。合议庭成员要牢固树立精品铁案意识,强化系统观念和系统思维,善于甄别分到手头的个别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特殊性,认真分析、审慎谋划、集体研判,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论证,变“单打独斗”为“集体攻坚”,确保每一个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要强化院庭长监管。院庭长坚持以上率下、实干为要,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值得鼓励提倡,但不能因为院庭长亲自办案而放松了对重点案件的监管。作为人民法院“一把手”,院党组书记应当履行好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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