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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日调解4起案件 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作者:德令哈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19 08:36: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德令哈市人民法院在半日内调解4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法院高效处理案件给予肯定。

2020年,被告德令哈市某服务中心将案涉工程承包给原告青海某公司,原告依约履行合同并将完工项目交付被告使用。该工程经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工程款总计30余万元。案涉项目已交付使用且保修期满多年,原告多次催促,但被告仍未支付工程款,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该案原定开庭审理,但庭前办案法官考虑到被告对工程款数额无异议,只是无法一次性支付,如果一判了之,不仅会造成被告一时之间无法一次性支付款项,而且会导致双方关系急速恶化,故提出调解。法官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通过讲法律、讲情理、做思想工作,事情越说越清楚,道理越讲越明白,最终调解被告分期向原告支付工程款。至此,4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调解。

审判的目的不是解决案子,而是解决问题。该案的承办法官用心倾听和感受当事人的心理症结,准确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把“劝、批、谈、教”相结合,努力化解当事人的心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价值目标。

下一步,德令哈市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法理共济、维权息诉、高效便民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调解力度,实现社会问题、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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