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果洛中院迎来了朝气蓬勃的新面孔。他们是来自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20届法藏班法律专业的实习生,即将在果洛中院开展为期2个月的实习。为了欢迎实习生的到来,果洛中院召开实习生安排会,玛沁法院院长韩占贤、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格桑吉主持会议。
会上,格桑吉主任代表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对实习生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果洛州情和两级法院及辖区法院基本情况、人员结构、机构编制等作了简要介绍,并对实习单位和部门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一是生活上倍加关爱。要做好实习生食宿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邀请实习生参加院内组织的各类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二是在工作上倍加关照。要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干警担任实习生的指导老师,多岗位做好“传帮带”。三是在学习上倍加关心。要多让实习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实干中锻炼,专人专岗打磨,针对性培训。四是在安全上倍加关注。要安排专人重点关注,为实习生提供良好、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解决后顾之忧。
最后,格桑吉寄语全体实习生:一是希望主动学习,尽快融入法院这个大家庭,尽快适应从学校到审判机关的“角色”转变,环境不同、角色不同、要求不同,希望他们能够调整好状态,静下心来,按照岗位分配,尽快熟悉工作流程,融入到新的工作环境里,通过这次的学习实践,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二是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实习期间,严格按照州法院考勤制度进行上下班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需请假时要按照请销假制度进行审核报备,并且要保持好办公室及宿舍的环境卫生;三是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实习期间严禁喝酒酗酒、打架斗殴、在外留宿,一经发现取消实习资格。晚上8点后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将非法院人员带入法院区域。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锁好房门,尽量不要单独外出,要结伴而行,随时做好请示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