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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解心结 能动司法化纠纷
作者:铁路运输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14 08:43:2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11月6日中央召开的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推进西宁铁路运输法院与西宁市五区两县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促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1月10日下午,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示范庭活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全县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司法局、乡镇工作人员等40余人到庭参加旁听活动。

原告姜某某不服被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被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审查后,作出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姜某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与复议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二被告作出的行政决定。庭审中,原告代理人姜某误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主张诉求的法律依据,合议庭发现原告代理人法律适用不当后及时予以说明,耐心解释暂不能适用的理由,生动的将庭审现场变为“面对面”的普法、释法课堂,原告代理人当庭表示认可。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在法庭调查、最后陈述等环节发表意见。此次示范庭活动是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联动共治的典型案例,通过零距离旁听案件的审理,增强了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即将于明年起实施,西宁铁路运输法院立足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审判实际,携手司法行政机关以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合力抓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紧盯行政执法机关“关键少数”,围绕“典型执法问题”,从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双重视角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坐实以人民为中心。下一步,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将持续以青海高院开展的“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为契机,发挥行政审判“能动”功能,联动司法行政机关“抓前端、治未病”,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目标,提高办案能力,力促各类行政纠纷以最适当的方式得到依法及时化解。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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