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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社法联动 助推诉源治理
作者:刚察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17 09:18:37 打印 字号: | |


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构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格局。刚察县人民法院在沙柳河镇城南社区举行创建“无讼社区”暨首个示范点揭牌仪式。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忠格吉,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晏红出席仪式并共同为“无讼社区”示范点揭牌。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沙柳河镇及城南社区相关领导参加活动。

在揭牌仪式上,王晏红指出社区治,百姓安,国家稳,刚察县人民法院积极创建“无讼村(社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全民参与,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千万工程”,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的有效举措。创建“无讼村(社区)”旨在以无讼为理念和努力目标,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运用“无讼村(社区)”全民参与的有效载体,着眼于民生,落脚于村居,深化诉源治理,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推动实现当事人息诉、少讼,努力接近“无讼”的目标,构建更高质量的和谐社会。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忠格吉对创建“无讼村(社区)”示范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格局。充分认识创建“无讼社区”示范点的重要性,坚持诉源治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基层用力。二要紧扣为民主题,打造为民办事法治品牌。依托集诉前联调、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多位一体”的诉讼服务功能,让“无讼社区”的创建最大程度惠及牧民群众,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闪亮法治品牌。三要注重总结提升,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坚持法治为上和德治为先相结合,及时总结“无讼社区”创建过程中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通过以点带片、以片促面,推动“无讼村(社区)”创建不断在全县更多村社拓展,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刚察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无讼村(社区)”为抓手,把诉源治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机制、搭建平台,探索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路子,积极前移司法服务触角,推进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向基层延伸、到社区落脚、往乡土扎根,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更精准贴心的司法服务,从根源上有效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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