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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双优 |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作者:平安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27 09:02: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安法院三合法庭和石灰窑司法所两部门联动,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通过与乡镇源治理责任单位诉调对接,筑牢了人民调解在基层的“第一道防线”,有效发挥了人民法庭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排头兵作用。

2023年7月,在石灰窑乡一水库大坝加固项目施工中,施工方张某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李某实施,李某在施工时租赁祁某机械产生租赁费用四万余元,祁某多次向李某索要租赁费用,李某拒不支付,后李某失联,祁某遂将李某和施工方诉至平安法院,考虑到诉讼时长和成本等原因,三合法庭法官将案件推送到人民调解平台,先由石灰窑司法所进行调解,成功后平安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通过两部门联动,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平安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对接基层调解网络,整合诉前调解力量,同各诉源治理责任单位、专业行业调解组织衔接联动,形成多层次、社会化、全覆盖的矛盾纠纷大化解体系。将司法能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多元解纷服务!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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