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乐都区雨润镇刘家村村委会的广场暖阳融融,一片欢声笑语,原来是乐都区人民法院汉庄法庭组织的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即将开始,“感谢人民法院,感谢法官和调解员的辛苦付出,我们都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案,还拿到钱了,真是太便捷了!”早早来到现场等候的群众看到法官和调解员到来后纷纷上前表示感谢。
据了解,乐都法院汉庄法庭于2023年11月13日收到了来自瞿昙镇、峰堆乡等100多名群众的起诉状,要求海东市乐都区某种植公司给付劳务工资共计29万余元。汉庄法庭的法官们接到诉讼材料后,认真翻阅案卷研判案情,决定以诉前调解的方式高效快速解决纠纷,实现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最快速度解决农民工诉求的同时减轻法庭办案压力。于是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法官指导当事人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立案,并迅速指派汉庄法庭人民调解员刘正荣接收案件并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原告询问了务工相关情况,并当即与被告公司取得联系,了解到原告陈述的事实确实存在,且原被告对于劳务工资金额无异议,最后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沟通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就达成的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法院审查后随即作出了民事裁定书予以确认。
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汉庄法庭多次与被告公司负责人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在此过程中发现被告公司的负责人同时也是汉庄法庭之前受理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同样存在案款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该公司在法院督促履行时表示愿意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并主动向法院提供了相关财产线索配合执行工作,于是法官们通过掌握的财产线索多方沟通协调,将涉案款项及时扣划到了法院账户,最终在2023年11月24日通过线下集中发放现金及线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了100多名农民工的劳务工资共计295070元以及106件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款184930元,共计履行到位480000元,使案件当事人的权益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了保障。
“通过调解,我们能更快拿到工资,一点不耽误干活儿,节省了不少时间。”与被告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的李某说道。从收案到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到位仅用10天时间!乐都法院开展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以来,致力于用最短的时间,最高的效率,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减轻诉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每一次调解员披星戴月、栉风沐雨,都是为了能够最大程度的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感。
乐都法院将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在审判工作中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发挥好诉前调解的作用,强化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