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院行政审判庭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载体,全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出声、出效果”,着力提升行政应诉质量,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近日,海南中院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山东博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第三人青海盛旺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登记纠纷一案,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安木拉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告官能见官”,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对于行政审判及行政相对人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体现出行政机关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的责任担当。
在庭审过程中,各方当事人的出庭人员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安木拉及委托代理人针对原告提出的诉求,从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多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庭审过程流畅、审理规范严谨,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此次安木拉副州长出庭应诉,体现了政府和行政机关的责任和担当。有力推动了全州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彰显了州政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这也是海南中院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缩影。 海南中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积极与各行政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州两级法院连续三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化解争议水平,增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帮助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力争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解决“告官不见官”的问题,使行政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下一步,海南中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向州政府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加强引导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做到“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出声又出效”,积极参与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工作,提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