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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66%!海北法院是如何做到的?
作者:海北中院  发布时间:2023-12-06 08:43:38 打印 字号: | |


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1月份,海北州四县(门源、祁连、刚察、海晏)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平均为66%,比9月份的30.15%翻了一番,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三个月内大幅提升的背后,付出了两级法院领导班子的用心用力和全体干警的辛勤努力。

理念一新天地宽

如何实现审判管理现代化?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今年以来,海北中院党组和四县法院党组深刻地认识到,在收案持续攀升的趋势下,必须在诉源治理上狠下功夫,否则,大量案件涌入人民法院,当事人“诉累”更加繁重、法官“审累”更加严重,司法资源的占用率越来越高,法官人均办案量越高,精审案件的时间越短,审判执行质效令人堪忧!为此,海北中院党组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认真按照新时代“枫桥经验”海北实践工作要求,向全州两级法院提出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法官“审累”的“双减”工作目标和“三源”(诉源、执源、信源)治理路径,首先要求基层法院树牢“抓前端、治未病”工作导向,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始终坚持“解纷关口前移、调解力量下沉、纠纷前端化解”的工作思路,以审判管理现代化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源头,切实减少诉讼增量,实现诉源、执源、信源共治的良好局面。工作理念的持续更新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初现“化学反应”,将“调”向前延伸的思路清、方向准、力道足,工作重心和工作力量的前移收到了明显成效。

齐抓共管显成效

工作理念一经转变,干部是决定因素。两级法院党组切实增强“干部要干”的责任意识,不同层级干部持续发力、靶向施治。海北州县两级法院“一把手”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工作,中院院长和四县法院院长专建的微信群中每天实时掌握省高级法院关于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的动态数据,了解增降情况,亲自跟踪问效。中院建立领导班子副职联点包县工作机制,分管领导各包一县法院,将“双减”工作目标和“三源”治理路径作为督导工作重中之重,两级法院分管院领导紧盯指标数据,有针对性地对立案庭进行督导施策。中院立案庭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各基层法院的工作特点,在及时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形成了实地专项督导、视频会议交流督导、电话随时督导的“三位一体”常态化督导模式。在两级法院的不懈努力下,案件量相对较少的刚察法院和海晏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分别从9月的25%和61%跃升至11月的86%和81%;案件量较多的门源法院和祁连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分别从9月的29%和16%上升至11月的53%和51%。

保障到位有力量

为保障诉前调解工作有效推进,海北中院根据省高级法院相关通知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特邀调解员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对各基层法院聘任特邀调解员提供规范统一的经费保障,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四县法院共聘任11名特邀调解员,另外6名正在办理聘任手续。与此同时,海北两级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五大中心”整合后对诉源治理工作的有利局面,高度重视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职能发挥,积极选派优秀骨干力量融入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从最初由立案庭法官、法官助理值班到现在由全院法官、法官助理轮流值班,负责指导、主持诉前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司法确认、协助办理立案手续等工作,发挥诉讼服务岗的作用,真正融入了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海北中院党组审时度势,考虑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印发了《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四县法院质效指标评价十二项措施》,其中将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作为第一项措施中的首项评价指标,凸显了诉前调解的价值优势和优先地位,引导各基层法院以此为动力,坚持能动司法,争先创优,做深做实“质效双优”竞赛活动。

基层治理亮点多

海北两级法院创新工作方法,用活区域特色,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大力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在各乡镇、社区建立“法官工作室”“法官联络站”等,实行法官包联乡镇社区、乡村街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指导调解、化解矛盾、法治宣传、便民诉讼等服务,利用村集体、物业微信群等信息渠道及时发现矛盾隐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各基层法院在服务基层的“最小单元”上做大文章,在老百姓家门口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做优工作联动机制,与交警、妇联、金融等部门建立联合调解工作室,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借助行业优势得以优先、超前化解,尤其是海晏法院与海晏交警支队联合成立的调解室化解道交纠纷的成效明显。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试点创建无讼村社,把“无讼”理念根植于群众心中,充分运用无讼村社全民参与的优势,着眼民生保障,深化诉源治理,推动实现“矛盾不上交、矛盾不出村”,从根源上有效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试点建立“共享法庭”,凭借“一根线、一块屏”实现线上指导调解、网上立案、智慧诉讼、普法宣传等云解纷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努力提升人民法院的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推进诉源治理、乡村振兴提供实质性司法保障。

诉前调解成功分流问题于人民法院而言如“爬坡过坎”,只能进、不可退。在平安海北、法治海北建设过程中,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州不能成为诉讼大州,必须紧盯“万人成诉率”这一“千分制”考核指标,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强化工作措施、构建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唯有如此,审判管理各项指标才会良性呈现,审判工作现代化才有明晰路径。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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