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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纷争上法庭 多方联调促和谐
作者:兴海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06 09:04: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兴海法院河卡法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邀请特邀调解员、村民调委会、村民代表参与调解,利用驻村调解室妥善化解了一起母女之间引发的返还原物纠纷。为一揽子解决纠纷,通过一次性调解,消除潜在矛盾、纠纷,不仅减少了当事人诉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是河卡法庭在深化诉源治理上交出的又一答卷。

案情回顾

2002年在原告小王9岁时,被老王(男)和被告张某(女)收养为养女,2020年张某和老王解除婚姻关系后,小王一直随张某生活,期间,母女二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日渐疏远,矛盾越积越深,2023年2月,经镇司法所及村委会等多次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分家别过,虽就牛羊等财产分割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但张某始终以抚养小王为由不履行分割财产协议,认为小王不仅不具备返还财产的主体资格,另还应给张某一定的赡养费,故拒绝返还调解协议中约定给小王的财产。至2023年9月,因张某未返还小王财产,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直至双方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案件材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明该案事实清楚,但并非一起普通的返还原物纠纷,双方之间存在养母女关系,若通过一纸判决不仅不利于矛盾的缓解,亦无法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承办法官随即决定延伸司法职能,利用驻村调解室,召集调解室成员,邀请特邀调解员一同制定调解方案并确定了初步的调解思路——不仅要彻底解决纠纷,还要尽力缓和双方关系。

调解之初并不顺利,双方抵触情绪尤为强烈,均在庭前调解时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张某甚至扬言“这个官司打完还有下一个”,势有将诉讼进行到底的念头。越是如此,承办法官越察觉到二人之间的矛盾更多的是“赌气”,只要找准切入点,仍有调解成功的可能。于是11月29日,法官、调解员和村委工作人员又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在各方多重几轮调解下,双方之间紧张的气氛终于稍有缓和,承办法官又抓住最后的机会为二人握手言和添了最后“一把火”,提出多项可行的调解方案,又根据双方意见逐一调整,至此,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放下了芥蒂、解开了心结,张某表示愿意返还约定给小王的财产,养母女之间少了些许“干戈”,多了几分“和谐”。

12月4日,本着为当事人负责和案结事了的初衷,河卡法庭干警一行又驱车90多公里前往张某家中将案涉财产(牛羊)进行了分割,此案最终由原告小王撤诉结案。

法治安邦,方有人民安居乐业。河卡法庭始终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核心,切实践行“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坚持将调解贯穿全程,充分把握调解时机、妥善运用调解方法,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既要让当事人对诉讼风险有所预判,又要促进当事人彼此沟通理解,最终真正实现“化干戈为玉帛”,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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