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一种肯定,一面锦旗、一股力量。“公正执法解民忧,人民法官为人民”,12月7日,申请执行人赵某向天峻县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短短十四个字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赞扬,也反映了执行干警攻坚克难的决心。
“以物抵债”是强制执行程序中财产变价的重要手段,既能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也是灵活适用执行措施的体现。执行工作是司法案件办理程序的关键一环,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近日,天峻县法院执行局转变执行思路,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通过议价实现债务履行,既给当事人节约了成本,又最大限度兑付当事人权益,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基本案情
原告赵某与被告海西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5月7日在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处被告支付原告合同案款396万元,但被告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案款,原告遂向我院提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两台挖掘机后,委托专业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两台挖掘机进行评估,并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先后二次公开拍卖,但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案件执行遂陷入僵局,为了尽快的化解矛盾,经过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同意将挖掘机抵给赵某偿还债务,赵某也同意接受被执行人的挖掘机抵偿全部债权。至此,案件圆满执结,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让“纸上权益”兑变成“真金白银”是执行工作的最终目标。一直以来,天峻县法院始终聚焦“公正与效率”,坚持人民至上,秉承能动司法,精准把控各环节执行用时,深化执行举措、开阔执行思路、破解执行困局,切实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