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玛沁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 ,让18名农民工与暖气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农民工的诉累。
原告杨某某等18人受雇于青海某暖气公司,在其所在公司提供暖气维修等工作。在其工作期间,被告以公司难以维持为由未支付原告等人的工资,18名农民工通过多次催要、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无果后,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被告起诉至玛沁县人民法院。
在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涉及多名农民工薪资讨要问题,韩占贤院长决定开通绿色通道将案件转入至诉前调解程序,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尽快解决纠纷。承办法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对被告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让被告明白农民工的艰辛,通过韩占贤院长与法官加班加点的努力,明确给付时间,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了调解书。青海某暖气公司按调解协议准时给付了18名原告的劳动报酬。
玛沁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重点工作,坚持“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的办案理念,以“一站式”的工作方针来对待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将问题解决在源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玛沁贡献着玛沁法院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