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湟源县法院茶汉素法庭指导特邀调解员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因交易活羊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将纠纷解决在诉前,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杜某与被告张某通过生意往来结识。今年10月,张某通过微信告知杜某,自己手中有活羊260只,如杜某有意愿购买,可以先付定金,一周后过来拉走活羊,杜某考虑后表示同意,先后向张某转款10万元作为定金。在等待交易中,杜某发现张某在微信群聊中发布视频表示有活羊出售,急忙给张某打电话询问此事,张某让其放宽心,交易可以正常进行。待到约定时间内,杜某先后几次前往张某处拉活羊,张某以各种理由推托交易,随后杜某要求张某退还购羊定金10万元,张某不肯退还,杜某遂将其起诉至湟源县法院,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
茶汉素法庭收到案件材料后,在征得原告杜某和被告张某同意的情况下,交由特邀调解员对此案进行调解。在茶汉素法庭的指导下,特邀调解员严格按照“依法调解、公平公正”的原则,因势利导、阐情理、释法理,耐心细致地与双方进行沟通,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引导双方握手言和、止戈息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将在约定时间内返还杜某的购羊定金10万元,并赔付违约损失2000元。随后,法官及时对该案进行了司法确认,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在非诉讼阶段,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不足,既有人民调解的“柔情”,也有法院裁定的“刚性”,为参与诉前调解的群众吃上了“定心丸”。
该案件是湟源县法院茶汉素法庭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的一个缩影,茶汉素法庭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发挥人民法庭身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下一步,湟源县法院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就地化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同辖区各部门工作衔接,引导当事人理性、高效解决纠纷,让更多的矛盾纠纷消除于萌芽、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