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都有“死者为大,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这种观念始终伴随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让逝者早日入土为安,是对逝者的尊敬,逝者安息,生者才能安心。80多岁的老父亲生命垂危之际对儿子做最后的叮嘱,这份叮嘱并非是老父亲对子女遗产继承的遗嘱,而是老父亲心中耿耿于怀、久久不能放下的一块石头。老父亲说:“儿子,请你记住,我死后你不要伤心难过、流泪,无助时要坚强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要始终心存对法律的敬畏,心怀对世间的感恩,尤其是妥善处理好牵扯到司法机关司法案件问题”。
案情:申请人扎某尕与被执行人久某某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后久某某西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扎某尕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136000元。受案后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在甘德法院还涉及另外两起案件,且涉案标的数额较大,被执行人在其他法院也涉案,属于一人多案的情况。经甘德法院执行局干警“传统四查”得知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秉着先行控制的理念,执行干警迅速向院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得到院领导指示后前往被执行人的户籍地派出所走访调查。经调查从派出所所长口中了解到,其对被执行人久某某西再熟悉不过了,多年前是做虫草和牦牛的生意,当时生意兴隆,家庭幸福美满,尊老爱幼,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能人和大孝子,在大队里也是有头有脸,很有说服力的一个人。近两年在疫情等市场经济的影响下,虫草和牦牛生意不断地下滑,听说他在外面有几百万的外债。
随后,甘德法院执行局干警将被执行人久某某西传唤到派出所,要求其如实填报财产申报表,并进一步了解被执行人近况,得知其老父亲刚刚离世,在处理后事期间需要使用该车辆。院领导及执行局干警决定在此特殊情况期间暂不对其车辆进行扣押,要求写下保证书,待处理完家事后,按期将车辆驾驶到甘德法院予以扣押。被执行人久某某西向执行干警深表感谢,并承诺会按时将车辆交至法院。通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久某某西提出的以物抵债的意见,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该案得以顺利结案。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治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邢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然“法律有温度,执法有温情”是新时代法律赋予司法人员新的使命。甘德法院执行局干警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政法干警提出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服务于民,柔性执法、关爱群众,最大程度保护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跟进时代步伐,勇于担当责任,切实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到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