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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人民法院实现“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高效便民减诉累
作者:兴海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20 08:56:37 打印 字号: | |



为强化诉源治理,全力提升当事人司法满意度,兴海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积极探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机制,有效缩短诉讼周期,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实现高效便民减诉累的工作目标。近日,兴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就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新工作模式,快速化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原告胥某受雇于被告青海某公司在中标的围栏安装事项中提供劳务工作。2022年7月14日,原告为前往务工地点,途中驾驶借用摩托车不慎摔倒,造成原告股骨粗隆间骨折。经原告住院治疗出院,被告只垫付了医药费后不予后续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诉至兴海县人民法院。


兴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在接受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诉前调解及鉴定相关政策,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及时实行了“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融合机制的新工作模式。被告在诉前收到诉前鉴定意见书后,再次表达调解意向,立案庭干警理清事实后,力争双方矛盾在诉前化解,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耐心调解,明法析理,成功化解双方矛盾,并当庭履行赔偿金6万元,双方纠纷止于诉前。经被告申请司法确认,办案干警随即制作了司法确认文书并送达,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至此该案得以案结事了人和,进一步将便民利民政策落到了实处。





下一步,兴海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模式,化解争议焦点,以鉴促调,实现“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省时间”的工作目标,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司法促推诉源治理,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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