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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响起法槌声 以案释法鸣警钟
作者:湟源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20 09:08:47 打印 字号: | |



“将自己的银行卡

出售给他人用于转账

轻轻松松获得好处费?”

为进一步推动今冬明春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增强大学师生法治意识,持续、有效遏制县域电信网络诈骗多发态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案件警示教育作用,12月19日,湟源县人民法院将一场真实生动的庭审现场“搬进”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0余名师生“零距离”旁听了本次庭审。

案情回顾:被告人史某某从朋友处得知出售银行卡可以赚钱,遂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开通U盾,办理成功后史某某将银行卡、U盾、手机卡出售给他人,以此获利人民币630元。经查,史某某出售的银行卡一日内出现大笔转存转支交易,单项流入资金达100余万元,其中涉及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诈骗案件两起,诈骗金额71600元。

庭审现场,被告人史某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史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有偿提供银行卡、电话卡、U盾,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被告人史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悔罪表现,当庭判决被告人史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史某某表示认罪服法,并以自身犯罪经历现身说法,告诫同学们不要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切莫像自己一样为贪图小利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向师生发放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内容的宣传册,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向同学们进行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普法,警示同学们引以为戒,绝不能贪图蝇头小利,亦不能盲目听信亲朋好友,向他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支付密码等,同时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加强自身防范意识,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围绕反邪教、反恐怖主义等知识进行了重点讲解,有效提升了此次普法宣传的效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此次巡回法庭进校园,不仅是把“身边案例”转变为别具特色的庭审“公开课”,更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融入诉源治理的法治课。下一步,湟源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不断完善普法机制、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大力推行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通过案件审理赋能法治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为建设平安湟源、法治湟源注入司法力量。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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