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执行结果关乎司法权威,更关乎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近年来,海北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坚持将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2021年至2023年,海北法院受理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15件,执行到位金额807.04万元,结案率和执行到位率均达到100%。
机制建设率先破局
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因被执行主体身份特殊,执行案件成因复杂而备受社会关注。海北法院积极回应,在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采取党委政法委牵头、人民法院主抓的工作模式,与州直12家单位签订《关于综合治理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合作备忘录》,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通过健全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增强了各方主体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自觉性,以联动为执行赋能,高效破解执行难题。
府院联动推动执行
海北法院充分认识做好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的重要意义,强化重大事项报告。针对部分无专项资金予以偿还的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在诉讼环节向涉党政机关的上级机关、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督促其提前关注和介入。同时,结合制定的《关于综合治理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合作备忘录》,与海北州财政局就相关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建立沟通机制,对债务确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积极敦促被执行人向财政部门申请上报专项财政预算,构建形成源头防范、执前督促的工作格局,保障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顺利执结。
强制执行力促化解
海北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的司法职能,把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实行领导包案,一案一策,专人负责管理核查指挥平台专项模块案件情况。建立未结案件动态清单,紧盯时间节点、瓶颈难题,将重大、长期未结案件倒排工期,逐案攻坚,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暂不具备履行能力的党政机关,主动介入,以联合调处促精准执行,一次性化解纠纷,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对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阐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对后续可能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进行预警,督促其积极履行。
以联动机制助推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执结,充分发挥了党政机关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更平衡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是破解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难的有益探索。海北法院将按照平安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探索并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大涉党政机关案件沟通协调制度,助力法治政府、诚信社会建设,为全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擦亮法治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