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指出,司法建议是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手段,要敏于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社会治理问题,及时提出必要又可行的司法建议。2023年以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加强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不断在司法建议工作上寻求新突破,在拓展司法裁判的价值指引、评价教育、预防惩戒功能的同时,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强化规范建设,加强统一管理。黄南州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制发工作,将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关于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十七条措施》,坚持把司法建议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印发《全州法院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要求,严格审批流程,规范文书样式,从源头上规范司法建议。制作《2023年司法建议工作争先创优指标化目标化管理清单》,细化定期通报、跟踪问效等六个方面任务,针对各基层法院及本院各业务部门司法工作推进滞后的情况,发布《关于全州法院2023年1-6月司法建议工作的通报》,并不定期下发督办通知,推进司法建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坚持对症下药,提高建议质量。坚持“一案一建议”“一类一建议”原则,持续提升司法建议质量。针对相关单位在土地征收时不严格履行征收程序、残疾评定程序不规范、对建设工程审批监管不到位,以及金融机构在借款时借款合同签订不完善、对合同履行监管不力等问题,发出操作性、针对性、可行性强的个案型司法建议7条,切实做到把握问题准确,分析问题透彻,确保实现“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的社会效果。丰富司法建议类型,从个案式司法建议向类案式司法建议、综合性司法建议过渡,聚焦反复发生的类似案件深入研究分析,找出症结,靶向治疗,提出前瞻性的建议2条,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加强沟通联系,促进循环互动。在发出司法建议前积极与被建议单位进行沟通,告知其建议主要内容,主动分析原因并提供对策建议,及时消除被建议单位抵触情绪。同时,通过常态化加强地方司法局沟通交流,对外发布《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行政机关败诉典型案例,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等方式,分析案件的共性和个性,为行政单位提供良性的法律指导,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抓实跟踪督促,确保落地有声。在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时,明确具体反馈时间和反馈要求,并注明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明确具体联系人跟踪督促职责,杜绝“一发了之”现象。司法建议联系人充分发挥对被建议部门的整改跟进作用,采用主动询问、提醒、回访等方式跟踪督促,提高司法建议工作时效性。对未被引起重视的,灵活采取第二次回访、询问上级等方式加强督促,力争每一份司法建议都能“落地有声”并发挥实效。2023年全州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反馈率达到88.89%。
下一步,黄南州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建议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中的重要作用,聚焦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群体性突出问题,积极发挥司法建议社会治理“啄木鸟”的作用,以“小建议”做好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助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