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上班第一天,一位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向兴海法院河卡法庭送来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对法庭干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秉公执法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感谢。
案情回顾
2017年6月,原告周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做虫草买卖的被告西某,二人协商后达成口头协议:周某将4230根虫草作价135360交付给西某,并约定虫草交货后十日内付清所有款项。后至2018年1月,西某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支付周某3万元,同年3月又通过微信转账给周某原告5360元,又于2020年9月通过微信转账给周某8000元,至2023年9月剩余92000元未给付,经周某多次催要无果,周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周某、西某取得联系,在了解到双方基本情况后,法官积极引导双方进行调解,从情、法、理角度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西某于2023年12月30日前给付周某买卖款92000元。2023年12月30日,在承办法官的督促下,西某向周某给付买卖款92000元,至此,案结事了。
新年特别的“礼物”
新年新征程,河卡法庭将重新扬帆起航,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高举法治之橼,描绘文明、和谐、美丽的“枫”景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