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刚察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使得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各让一步,达成了分期偿还借款的调解协议。
该案中,原告尕某与被告谢某系同村好友关系,谢某因个体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于2020年11月和2021年12月两次向原告借款共计100000元,并就借款事宜签订协议,约定于2022年11月27日前还清借款。但是借款期限届满后,谢某仅支付了2022年利息20000元,本金却以种种理由不断推脱规避,未按期履行。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奈向刚察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经组织双方调解,得知原告希望谢某一次性偿还所有欠款,而谢某因为资金紧张,暂时没有还款能力,希望原告能宽限一段时间。办案人员结合原、被告的调解意见,协议原被告两人各让一步,由被告谢某支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0000元,共计110000元,于2024年6月30日前偿还40000元,于2024年11月30日前偿还70000元。办案人员表示,如谢某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且被告谢某需承担一定违约责任。听完讲解后,原、被告均对该调解意见表示认可并签订调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调解,双方对调解结果都很满意,使得该案成功的解决在了诉讼流程的“起跑线”上。
除了民间借贷案件外,婚姻家庭、买卖合同等纠纷也是刚察县人民法院庭前调解成功率较高的案件。负责调解的法官和法官助理们充分发挥庭前调解化解矛盾的优势,简案速调,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最高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了隔阂。这只是办案人员化解许多纠纷中最简单、普通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但是正是由于这些简单案件的处理,汇集成了一股推动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巨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