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能动司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是审判理念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1月8日下午,为认真做好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一体落实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能动作用,协同推进房地产及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助力完善信用卡监督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兴海法院在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召开贯彻落实“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工作座谈会。兴海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县农商银行等多家单位受邀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的主要内容,通报了兴海法院近年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和涉信用卡纠纷案件审理执行等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当前房地产交易中所涉及的预售资金监管、信息公示、备案登记,信用类消费贷款偿还业务监管领域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作交流发言,并就如何更好落实“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展开充分讨论,表示将全力做好相关落实工作,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会议强调,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和“二号司法建议”,是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参与社会治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要强化法院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提出确有必要又切实可行的司法建议,共同促进相关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现“抓前端、治末病”。
下一步,兴海法院将以做好两个司法建议一体落实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部门会商协作,健全涉房地产、涉信用卡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合机制,努力提升相关领域诉源治理效能,共同为兴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