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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法律宣传模式学生法治委员担当法治宣传大使
作者:大通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4-01-12 09:02:43 打印 字号: | |


大通县法院“天平护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室自成立以来,立足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审、防、教、帮”一体化的工作模式。近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室再添新举措,创新采用“1+2+N”模式,在校学生作为法治宣传大使,助力青少年普法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未成年人工作保护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变“教师讲”为法治副校长引导下的“学生讲”“学生做”,大通县法院与大通七中探索建立校园法治委员会,采用“1+2+N”模式,即法治委员会由学校校长任主任,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任副主任,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由法官担任,再由2名教师、3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和2名家长任法治委员。其中3名学生代表担任法治宣传大使,让学生自己成为法治宣传的“主人翁”,充分发挥自己在普及法律知识中的主体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鼓励他们在经过法官法治专题培训后,以自己的理解和方式向身边的同学、老师以及家长传递法治理念。在不断拓展法律知识和积累法治实践的基础上,使他们的法治意识先提升一步,进而影响他们身后的家庭一同关注法治,达到“提升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大通县法院以“天平护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室为依托,以学生法治宣传员为抓手,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普法手段,更加积极地落实普法责任,让青少年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争做新一代法治守护者。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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