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老师,真的非常感谢你,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近日,一起因欠付工程款的案件当事人来到大通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室,将一面写有“维护公平、捍卫正义”的锦旗送至人民调解员唐生雪手中。
基本案情
原告某建筑工程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了位于大通县某厂内的内墙铲墙皮及刷腻子工程,并签订了合同。原告公司按约合格交工后,被告公司给付了部分施工款,剩余15万余元工程款尚未付清,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公司起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基于本案涉案金额不大,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考虑到被告公司前期主动还款的态度相对比较积极,已经支付了部分工程款,经原告公司同意后,立案庭人员将案件推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由大通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唐生雪进行调解。
唐生雪第一时间联系到双方当事人,认真了解事情原委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情、理、法角度入手,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引导被告公司换位思考,化解心里的“疙瘩”。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致确认了未给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在调解员趁热打铁的调解下,被告公司愿意及时结清15.4493万元工程款,并于当天下午全部打到了原告公司的账户中。原告公司将锦旗送到本院调解中心时,激动的情绪溢于言表,“没想到我们来法院一分钱没花就把工程款要到手了,原本也不想对簿公堂的,法院走心调解当真给我们老百姓了结了心愿”。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此次调解是大通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中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大通法院将积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走心调解,督促履行,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用心用力用情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奋力擘画新时代调解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