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发展。2月4日,省高级法院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各党组成员,院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正处级实职干部参会。
会议采取集中领学和书面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并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作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进展、新成效,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是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公报要求,深刻领悟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要时刻警惕司法领域腐败问题,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不断深化拓展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把《条例》作为全体干警的必修课,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和党小组具体、深入学习《条例》内容,教育引导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用《条例》指导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严明纪律护航法院发展行稳致远。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持续巩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
会议指出,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全省“两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面总结全省2023年经济工作,深刻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紧扣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着眼青海改革发展的历史方位,对2024年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法院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要紧密联系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把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全省“两会”部署要求作为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中之重,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会议要求,面对新挑战新机遇,全体干警要切实把学习贯彻全会、“两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要求,把各项工作要求吃透、把当前形势问题摸准、把思路举措谋实。要深入践行省委“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司法政绩观,找准法院工作贯彻全会、“两会”精神的着力点、突破口,让“想干、敢干、会干”成为全体干警的新风尚,以依法能动履职展现青海法院的担当作为。要始终保持严的基调,深刻理解勇于自我革命的重大意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自觉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会议强调,春节临近,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弦,坚持互通联动、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发生。要深入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成员、各党支部负责人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及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的要求,确保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