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减刑案件实质化审理要求,从严把握减刑质量关,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近日,省高级法院赴西宁监狱、女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批减刑案件。法律监督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派员依法出庭履行职责。
庭审前,合议庭严格审查报送的减刑材料,认真评估罪犯服刑期间的表现情况,对有疑问的证据材料,积极与监狱核实。为确保每一个悔改表现要素对应的证据确实充分,依法通知监室管教民警、同监室罪犯出庭作证。庭审中,刑罚执行机关宣读了提请减刑建议书、检察机关发表了检察意见。法庭围绕罪犯的服刑表现、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进行逐一庭审核实,对减刑证据材料当庭进行认证。依法对证人进行询问,调查核实罪犯在监狱表现和认罪悔罪态度,做到主客观相统一。罪犯马某某等最后陈述表示,真心认罪悔罪,真诚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经综合评判,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高效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