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官了,调解协议中约定的案款,我们已经打到法院的账户中,这起案件终于能够圆满解决了。”近日,省法院调解室内传出当事人感谢的话语,成功调解一起民事再审审查案,并促成案件即时履行,既节约了审判资源,又实质性化解纠纷,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基本情况。省法院受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案件,该案中青海某建筑公司将中标项目分包给青海某劳务公司,双方因劳务费中是否扣除未施工的绿化工程、维修费用等发生纠纷,经多次协商无果后,起诉至人民法院。一、二审法院认定青海某建筑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案涉绿化工程包括在合同中,亦不能够证实青海某劳务公司施工存在质量缺陷,最终判决青海某建筑公司支付青海某劳务公司全部剩余劳务费62余万元。青海某建筑公司不服,向省法院申请再审。
如我在诉,厘清案件事实。再审审查法官发现案件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双方意见分歧大,矛盾尖锐,认为一、二审法院遗漏重要证据,导致案件事实认定错误,判决不公。为查清案情,组织双方听证,在听证过程中,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特别是针对青海某建筑公司提交的新证据及分歧意见比较大的录音等证据,组织双方质证、认证,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辩解,查实现有证据能够证明青海某建筑公司提出的未施工的绿化工程包括在合同中。
辨明是非,实质化解纠纷。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合议庭认为从节约诉讼成本、互谅互让、长期合作等角度,调解是化解该案的最佳方式。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再审审查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通过双方代理律师引导双方当事人息诉罢访,原本剑拔弩张的当事人逐渐平和下来,调解工作有了转机。功夫不负有心人,青海某劳务公司最终认可绿化工程包括在合同中,青海某建筑公司也同意减免部分绿化费用。在听证后的第三天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青海某劳务有限公司当天将退还的绿化费18.5万元提存于省法院指定账户。审判长迅速组织合议庭合议讨论,此案最终以调解并即时履行形式彻底化解了双方的纠纷。
法官说法。再审审查阶,因案件经历多次审理,当事人对抗情绪激烈,纠纷化解难度大,如就案办案,并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纷争,实现案结事了。民生无小事,从案情出发,“量身定制”调解方案,从根源上化解案件,减轻当事人诉累,以高质量的能动司法,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