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不断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提高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实效,共和县人民法院将执行关口前移,集“调解、立案、审判、执行”职能于一体化,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推动司法服务从“分散式”向“一站式”转型,切实打通服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最后一公里”。
2023年9月,力某与某装饰设计公司签订《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为3个月,总价款为15万元,装修过程中双方因质量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力某将某装饰设计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件法律关系简单、争议较小,调解中心积极组织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对装修质量争议较大,可能牵扯质量鉴定后,及时将案件移送立案庭进行立案。立案阶段,坚持“顾头顾尾”原则,向双方送达执行风险提示书,积极引导原告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民事审判阶段,秉持案结事了理念,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同时注重对当事人身份、财产状况、经济来源等信息收集,裁判时充分考虑案件执行,为合力攻克执行难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共和县法院主持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某装饰设计公司退还力某装修款60000元。为督促及时履行,民事法官在出具民事调解书同时再次向某装饰设计公司送达了执行风险预告书,释明了不按期履行的法律后果与风险,督促其自动履行。某装饰设计公司负责人经过充分考虑同意履行退款义务,民事法官及时与执行干警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同意提前履行调解协议,在执行干警见证下解除财产保全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并经督促圆满结案完毕。
这是共和县人民法院探索“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一个重要缩影。今后,共和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树立全院各部门“一盘棋”的思想,继续将该项工作机制贯彻好、落实好、运用好,努力打造化解纠纷“新阵地”,激活执源治理“新引擎”,着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