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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双优 | 邻里口角起纷争 倾情调解当场履行

作者:黄南中院  发布时间:2024-04-11 08:38: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以“双方和解+当庭履行”方式,化解一起长达十年的邻里纠纷案件。

案件上诉人万某于2015年在相邻道路上建造石墙,使得共用道路变窄,二被上诉人往年使用小型收割机勉强可以通行,近两年小型收割机退出市场,使用大型收割机通行受阻,导致二被上诉人无法正常收割农作物,经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依法判决万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清除石墙妨碍,恢复道路原状。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二审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乡政府、村委会等相关部门了解案情,并对争议问题进行调解,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协议,

考虑到邻里关系的特殊性,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承办法官主动上门对争议问题进行实地勘察,在充分了解双方真实诉求及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联合乡政府、村委会入户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采取“实地勘察”“巡回审判”“背对背”调解等多种方式,摆事实、讲法理、述人情,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最终双方就公用道路拓宽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收取三方钱款用于道路修建。为顺利完成道路修建工作,法院工作人员又赴实地测量道路宽度、划分修建范围,直至完成公用路面拓宽,村民委员会及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工程施工及钱款使用情况。

审判的目的不是一判了之,而是真正化解双方矛盾。本案中承办法官用心倾听和感受当事人的心理症结,准确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巡、劝、调、谈、教”相结合的方式,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价值目标。下一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最短时间、最高效率,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真正做到情理并行,实现“纠纷一次性化解”,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青海法院网
责任编辑: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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