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日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以“诉前调解+督促履行”、“诉前调解+担保人”等工作模式,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积极引导和督促被申请人主动履行义务,高效化解多起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诉前调解+督促履行”
为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今年3月,达日县人民法院干警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履行期限届满后,调解员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避免衍生执行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主动引导和督促被告及时履行案款,经过不断努力,近日被告按约履行了全部赔偿款12000元,至此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前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另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也在该院主持的诉前调解过程中,通过释法明理,最终说服被申请人主动依照约定履行支付欠款5000元的义务。
“诉前调解+担保人”
2023年,被申请人索某向申请人周某借款2万元用于妻子看病,后至今未归还。达日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得知双方系好朋友,若是以调解方式化解此次纠纷更能维系朋友情谊,遂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索某表示愿意分期偿还债务,周某同意被告分期支付,但担心被告不按时履行,致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在沟通过程中了解到被告的父亲和原告关系较好,经过思虑决定尝试引入案外人担保还款。调解员向被告的父亲说明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所在,询问其是否愿意作为案外人对被告的欠款承担担保责任,并向其释明了案外人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被告的父亲经过考虑最终表示愿意为被告承担该笔债务的连带保证责任,并向原告承诺一定会督促原告按时还款,至此该案顺利结案。
达日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以“如我在诉”的真情实感,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优解”,力促案件优质高效办理,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公正,传递司法的温度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