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民事审判质效,进一步开创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6月27日至28日,省高级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调研推进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忠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围绕“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民事审判质效”这一主题展开。各中院简要汇报了2021年以来辖区两级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包括收结案特点、亮点工作、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省法院通报了一年以来民事案件二审发改情况;各级法院针对民事审判工作中建设工程类案件和劳动(人事)争议类案件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讨,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明确共识,统一裁判规则法律适用。
会议强调,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必须坚持七个重大原则性问题,一是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也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二是必须强化大局意识,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是必须强化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价值追求,也是法治中国的目标指引,更是人民法院工作一贯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必须强化法治意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应当是最讲法治的地方,民事法官必须带头厉行法治,狠抓案件质量;五是必须强化担当意识,坚持有序的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院庭长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六是必须强化质量意识,民事法官需要感同身受,民事法官需要身临其境,民事法官需要内心确信;七是必须强化廉洁意识,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民事审判中,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驰而不息与司法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同时,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还应当坚持几个基本理念,一是坚持法典化理念;二是尊重契约自由理念;三是实质性化解纠纷理念;四是高效便民理念。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推进法律统一适用工作,注重精准发力,以重点工作和关键机制为着力点,充分运用最高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推动形成上下贯通、规范高效的法律适用问题解决体系。强化规范制约,完善推进法律适用统一的常态运行制度。立足审判规律,及时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最高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对省内表现集中的特定类型案件,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裁量权行使等环节切实践行正确的司法理念,彰显正确的价值取向。二要正确实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正确理解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价值取向,准确把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内容要求,做好新修改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三要正确面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既要就事论事、一事一议,解决一个个的具体问题;也要举一反三,找出案件背后的根源,理性思维,千万不能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也不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四要关于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方针,努力提高民事调解案件质量。
会议还对委托司法鉴定、类案检索、司法建议、化解长期未结案件、培养办案能手和民事审判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法院民事审判庭全体同志,各中级法院主管院领导、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部分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部分基层法院主管院领导、民事审判庭庭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