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同仁市人民法院牢记“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将环资案件庭审搬到案发地林区,巡回审判了一起涉滥伐林木罪案件,并组织案发地周边群众旁听此次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案为一起盗伐林木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在未取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将哇某等八户树农栽植的树苗盗掘后出售,经司法鉴定,涉案树苗为青杨幼树,共计237株,价值 3555元,张某某盗伐林木的行为,造成地方林业资源遭受损失和生态服务功能丧失,导致价值损失14218元。该案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庭审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诉人和被告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张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供认不讳,对自己破坏林木的行为后悔不已,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主动赔偿损失并承担生态修复的责任。
在破坏环境资源案发地就地开庭,旨在发挥庭审的普法宣教功能,在群众心中播下法治理念的种子,让广大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亲身感受案件审理过程,真正做到以案释法。庭审结束后,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本次审理的案件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破坏生态环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村民要以本案为戒,严守法律底线,珍惜和保护自然环境资源,守护好这片山清水秀的生态宝地。
矛盾的源头在哪里,法庭就搬到哪里。此次环资案件巡回审判是同仁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让被告人在破坏林木案发地深受启示、深刻忏悔,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以恢复性司法实践举措,让被告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实实在在的“修复者”。同时,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当地村民,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真正起到了“办理一案 教育一片 规范一域”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