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假贷款是一种常见的诈骗形式。这一类诈骗大多数以零门槛、低利息、秒批款这些词语来诱导受害者,吸引受害人通过“链接”下载虚假贷款APP或登录虚假网站,再以“手续费、刷流水、保证金、解冻费”等名义缴纳各种费用,当骗子收到转账后,会关闭诈骗APP和网站,并将受害人拉黑。
而某些当事人误以为只需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再帮忙取点现金,就能轻轻松松赚钱,但身边哪有这些“来钱快”的好事。可仍有一部分人心存侥幸,最终落入圈套,充当了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兴海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接到辖区居民治某报警,冶某称其在网上贷款被骗50000元。接警后,该队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访问并对其转款的资金进行紧急止付工作。后经查,受害人治某于2023年 2月在下载“安逸优贷APP”后进行网上贷款,对方以放款的资金需要解冻为由骗取治某50000元。
同年2月,被告人董某以牟利为目的,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网络诈骗犯罪等活动,仍将其名下的中国银行银行卡、手机等提供给他人用于支付结算帮助活动。经查,董某名下中国银行银行账户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进账流水金额共计人民币43.5万元,其中包括被他人网络诈骗的本辖区受害人冶某转入钱款共计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董某获利人民币800元。
【裁判结果】
兴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为上游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本人银行卡进行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支付结算金额达435000元,非法获利800元,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董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且被告人董某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董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适用缓刑,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提醒】
1.贷款并不需要交保证金,做银行流水账,一旦遇上了,一定是假的!
2.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动态验证码提供给陌生人!
3.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申请贷款,不要随便在网络上提供个人信息!
4.“帮信”即“帮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记不要被高额佣金冲昏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