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进一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相关内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交流学习体会和落实思路。各党组成员,院级领导,部门负责人,正处级实职干部和青年干警理论学习小组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强化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力求先学先悟、学深悟透,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自觉,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强化“学习动力”,坚持在“学”字上见真功,进一步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化“工作重点”,坚持在“干”字上见担当,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服务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实化“监督路径”,坚持在“严”字上见成效,通过适应新形势的监督和符合现代化的管理来推动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
会议要求,要以钉钉子精神学习领会、全面把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中央意图,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透、想明白、抓到底。领导干部要树牢底线思维,走出舒适区,练好过硬看家本领,获得新优势,取得新突破,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青海法院落实落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