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安区人民法院妥善处置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承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理念,刚柔并济,被执行人从“抗拒执行”变“主动腾房”,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让被执行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19年3月15日,王某将平安区海峰小区内一套住房转让给李某,李某于2019年10月11日给王某出具一份欠条。因李某至还款日期前未付清房款,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经王某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平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房屋买卖合同》,并于10日内搬离房屋并归还给原告王某。后因被告李某未按期腾退房屋,遂原告王某向平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收到案件后,考虑到腾房类执行案件具有对立情绪大、突发状况多、风险系数高等特点,执行干警决定强制措施和善意引导两手抓。一方面向被执行人李某下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依法张贴腾退公告,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电话沟通,疏解其抵触心理,还多次上门耐心向其及家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最终被执行人李某同意腾退房屋,并表示即日起将房屋腾空。执行干警随即奔赴执行现场,在腾退过程中对涉案房屋内剩余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全程录音录像,顺利完成房屋清退,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善用“强执﹢善执”组合拳,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下一步,平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切实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