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
为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对标先进,“青海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开设《榜样的力量》学习专栏,分期刊发我省50名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展现榜样风采、弘扬榜样精神,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榜样为引领,扎实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立足岗位、争先创优,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颗闪烁在澜沧河畔的身影,在高原最严寒的风波中诉说着杂曲河汹涌澎湃的波澜。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青春的点点滴滴挥洒在高原四季寒苦的山间。那是他的心血、泪水浇灌的鹊起,更是春风四季踏梦践行的一语坚忍、一锤庄严,更是他为这份职业所塑造的执着。
刘文骥,男,1982年出生,藏族,大学本科学历,法学专业。200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杂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2007年的初冬披上神圣的法衣,奔赴在澜沧河畔的第一线,尽管是最偏远、最艰难、最寒冷,与崇山峻岭为伴,为这座遥远的县城奉献了15年的光阴。从事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学习,主动适应工作环境,迅速熟悉并投入到了法院工作中。作为一名员额法官,他始终坚守着对党的忠诚,对工作的热忱和责任心,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努力把工作做实做精做细,他的敬业也得到了组织和上级法院的认可。
踏行肩负的荣誉
晨曦的余晖也未曾这般勤劳!刘文骥到岗的第一天就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深入观察民事诉求,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把维护人民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
“一泻千里,河网纵横,缠绕峻岭,脉通千古国。”
这条“杂曲文明”的流域留下过多少千古咏叹一一历史的河流总是记录着千年不朽的辉煌沉淀,也掺杂了多少的污垢浑浊?正因如此,杂曲河流域的文化犹如一个朦胧不清的婴儿,正在走向自我的茁壮成长。
时间的河流,滚滚号叫了整整15年。为湄公河畔的群众审理了无数个民事案、无差错案件。成功审结多起疑难复杂、新类型及涉及稳定的案件,赢得各方当事人的认可,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是党员,是群众最忠诚的服务者。
刘文骥的父亲是农民,母亲是牧民,从小听着农牧民的故事成长。在这样的条件下,他喜欢基层,更愿意往基层跑,有着不怕吃苦、不嫌麻烦的情怀一此后15年,风雪无阻,在高山峻岭的锋芒里打磨着人生最光辉的岁月。
可是我们的心中不禁有这样的念头:在这合峪交错的城镇,面对未知的民事事件,用怎样的手段去向民众解释陌生的法律知识,为何刘文骥甘愿“自讨苦吃”?
坚守使命的执着
把学习作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方式,以学习促审判、用学习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把学习作为指导审判、推动工作的有效途径。刘文骥不但自己勤于钻研,还常告诫大家:我们处在风口浪尖之上,社会焦点之中,如果没有坚实的业务基础,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敢于审理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勇气和能力,那么就会被风浪击倒,被焦点困倒,更谈不上能胜任审判工作,进而服务大局。怎么办?在这样的条件下刘文骥把法律条文的刚性属性,通过他的人格魅力予以完善地演绎,接地气、亲近群众,让当地的民众尤其是欠缺法律知识的群众通过他的一言一行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值得信赖、值得学习的好法官。多年来,他妥善处理大量涉及民生案件、历史积案、信访老案,获得案件当事人的普遍赞誉。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时光蹉跎的岁月,历史沉淀了一些较为年衰的旧事。迄今都记忆犹新的陈年在往后的工作中时刻璀璨地闪耀。
到岗后的两年都在群众的微笑中度过,也在日常的工作中经常会去慰问自己帮扶的贫困户,每一天都是最充实的一天。
调节矛盾纠纷
这是一起“草山侵权”纠纷,原告是刘文骥所帮扶的家庭贫困的老两口。
老头子已白发苍苍,故事是“草山侵权”问题纠纷,内容以当事人的口述及相关的亲属阐述为准则。
本次案件的被告是老支部书记的外甥娃,为了霸占老头子家的草山。他知道老头子住在县城,牧区的草山无人管护,为了占用及授权这片草山归属自己,在老头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老支部书记自己拟定合同,谎言道:县城所有的有关项目资助都会第一时间考虑他们,包括房屋建设、生活收入、未来养老等问题,但前提条件是牧区的草山暂且由他的外甥娃所管理,也承诺草山所有权都归老夫妇所有。
可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几年后,老夫妇不但没有受到老支部书记所答应的任何眷顾的扶持,反而以友为敌,不曾搭理。外甥娃也私自在他们的草山上搭建畜棚、围栏,把草山据为己有。老头子无可奈何之下去找老支部书记评理。
“没有的事!”
“之前已经签订合同了,你也同意把草山转让给我们了。”
“我们也兑现了你在县上的居住问题。”
老支部书记死活不承认这件事情的真实情况。
老头子没有任何反驳的机会就被他们赶出了家门。就这样老支部书记一家从老头子的手里硬生生地把草山据为己有。
势单力薄,一拳难敌四手。老头子多次请求相关人员出面协调,寻找良策,可没有任何有利于自己的消息,要么推迟、要么敷衍、要么不受理,总之事情一推再推、一拖再拖……
刘文骥得知此事后,受理案件,召集全庭同志认真分析、冷静对待,从立案、送达、听证、宣判等环节制定预案,研究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多次主动探访老支部书记、老头夫妇以及老支部书记的外甥娃,深入调查案件的所有冲突,耐心细致地调解两家的矛盾。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后,经过认真准备,公开审查,慎重研究,顺利完成了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妥善处理了这件民事案件纠纷。
就这样最终把草山归还给了老头子。
法辉闪闪、惠民惠众
2010年的初春,那场地震,让本该春暖的玉树满目创伤。
此刻,刘文骥主动请缨,于当日赶赴地震重灾区结古镇救援现场,投入到紧张的抗震救灾工作中。泡面矿泉水充饥止渴,累了就地打盹休息,连续十五天加班加点参与抢救被压人员、运送发放救灾物资等工作。后于2011年2月再次被组织安排到玉树县民主北路建设委员会参加灾后重建工作,在此一干就是三年,于2014年4月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后才返回本单位。期间,刘文骥住帐篷,吃大锅饭,从没有假期,与基层群众同甘共苦,完成了辖区1071户群众的灾后住房重建、回迁安置、意愿锁定、扩面资金收缴、商铺资金收缴等多项任务。在建委会工作期间,刘文骥负责辖区所有数据的统计、审核、汇总、上报和档案的归档,包括各建设小组援建、自建和所有公建项目的开工、进展、完工等,认真完成工程进度表,做到了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为州县党委政府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依据。积极与援建单位和施工队进行对接,工作无差错,得到了建委会领导的认可,也使得建委会工程进度走在了兄弟单位的前面。刘文骥在大灾大难面前,时刻冲在一线,勇挑重担、尽心尽责、脚踏实地、敢于担当。由于工作表现突出,2011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之际,他被玉树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为民、为法、为使命
成为驻村第一书记后,刘文骥为了实地了解贫困户贫困的成因,放弃自己的假期,经常带着信息员走帐入户,逐一开展信息调查。通过多次入户调查,制定脱贫计划,撰写调研报告,为乡党委、政府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数据。
刘文骥不但做好了精准扶贫工作,而且结合县委开展的“三联四做”暨“五联五包”活动,将普法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主要从党建发展、生态保护、畜牧业发展、精准扶贫、国家公园建设、维护稳定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同时大力宣传国家的有关惠民政策、基本法律法规等。他通过走访调查,摸清精准扶贫底数,在确定贫困户数和人数的基础上,进行了慰问和帮扶。2017年被玉树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第一书记”称号,被杂多县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协调领导小组授予“优秀第一书记”称号。
每年的5月15日至6月30日杂多县虫草采挖期,刘文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早着手、早准备、早预防的要求,带领法院干警多次与边界乡镇就边界稳定、越界采挖虫草问题进行工作对接、交流,并慰问驻扎在卡点的牧民群众,给他们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努力为脱贫致富尽其所能。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刘文骥积极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传播者和执行者,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等,有效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确方向。2020年3月31日,杂多县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扎某等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一案。刘文骥因前期从审判角度已经介入该案,所以主动担任起该案的主审法官,庭前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他认真阅卷,制作阅卷笔录,该案阅卷笔录达41页19676字,开庭后撰写审理报告达53页28900字,多次修改定稿的判决书达22页11698字。为了做好庭审安保工作,他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从公安机关借用(调用、调动)民警20人、武警20人,做好庭内、庭外的安保工作。宣判后,第一时间给公安机关下发司法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查清在该案中查封和扣押的房屋及车辆是否属于涉案财物及作案工具。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刘文骥为了给各被告人告知有关诉讼权利、送达起诉书、寻找被告人家属、指定援助律师等,驱车往返海北州门源县、刚察县和玉树州囊谦县、玉树市等地,行程近8000公里。从受案起至宣判结案的近三个月时间里,他和他的团队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尤其刘文骥几乎没有休息日,常常加班到凌晨忘了吃饭。杂多县法院审判的涉恶案件虽然只有一件,与其他地区涉黑恶势力的案件相比,被告人人数和罪名也较少,但该案影响力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关注度很高,并且对于员额法官严重紧缺、条件落后的杂多县人民法院而言,办理这样的案件难度很大。在刘文骥的带领下,杂多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该起涉黑涉恶案件终于顺利结案。该案的审判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杂多县人民法院也因此被青海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先进集体”。
磊落光明,勇于担当
下乡普法宣传
近年来,最高院、青海省高院对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刘文骥对全院信息化建设要求更加严格,带领全院干警一同认真钻研网上办公办案数字化应用系统、人民法院四大公开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内容。由于完成度较高,2016年杂多县法院被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
刘文骥分管综合审判庭,杂多县法院员额法官只有4名,刘文骥又担起了既是院领导,又是一线法官的双重角色。按照疑难案件主动办、其他案件随机分的原则,2018~2020年三年来,刘文骥主审的审判类案件有165件(不包括陪审案件),结案159件,结案率为96.36%,其审理的案件占全院审判类案件的近30%,其中审结的民事案件调解(撤)率达80%以上。杂多法院受理的首例相邻采光、日照纠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赡养费纠纷等案件均由他承办,在他的精心审理下,案结事了,得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受理的案件,没有出现一件错案,也没有出现投诉或者上访案件。作为分管综合审判庭的副院长,刘文骥不但对自己审理的每一个案件卷宗材料和判决书逐字逐句进行审阅和修改,严把案件质量关,而且对全院其他案件也要督促检查,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刘文骥仅每年审阅的案卷数量就达到100余册,他几乎牺牲了全部休息时间。
刘文骥常年身处审判一线,每年承办和参审的案件近百件,所接触的当事人形形色色,当事人给予“好处”的机会很多,但刘文骥一直铭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他更深知审判工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司法权威最直接的体现,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影响着法院的整体形象。所以,在审判工作中,他时刻要求自己严格恪守法官的职业道德,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坚持做到心不动、眼不红、手不伸。在他眼中,法律框架内没有金钱、人情可言,唯有讲事实讲证据,不断追求公平和正义,他始终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在廉洁方面,他管住自己、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守纪律守规矩守底线,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从未收到当事人与群众的投诉,亦未因私利或私情影响审判业务工作,始终维护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法条是冰冷的,但司法者却是有温度的。追求公平正义、心系群众,始终是每位法官最重要的初心和使命,刘文骥也一直在践行他的初心和使命,从案件实际出发,以百姓利益为重,注意以人为本进行挽救教育,是他办理案件的一个特点。为使广大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刑事犯罪的危害性,他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始终坚持寓教于审、审判与教育防范相结合,坚持用以案明法、以案释法和庭审直播的方式对所办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将庭审变成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堂,使刑事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实现社会和谐。
刘文骥没有铮铮誓言,但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自参加工作以来,他严格要求自己,实事求是、勇于担当,克服语言障碍和高海拔缺氧的困难,常年坚守在工作第一线,从未休过假。刘文骥在工作中廉洁执法、秉公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自己办理的每一件案件,努力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以踏踏实实的做人处世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以认认真真的工作作风感染和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位同事,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和“人民好法官”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