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刚察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紧紧围绕全县“1136”工作目标,聚焦“公平与效率”工作主题,紧扣基层治理需求,多举措推动诉源治理和诉讼服务水平提升。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诉源治理。突出政治站位,对标诉源治理工作的职责定位,主动融入县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努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基层组织参加、群众参与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将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嵌入平安刚察建设中,积极争取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全院上下一体,主动支持、协同配合、联动推进,将纠纷解决在诉前,减少诉讼增量,减轻当事人诉累。
强化多元解纷共治,汇聚诉源治理合力。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从人财物各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初步建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公开选聘12名特邀调解员,构建“法院调解+人民调解”的专业调解团队,2024年诉前调解各类纠纷558件,调解成功430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为49.65%,调解成功率为77.06%,最大限度提升纠纷解决效率。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协同作用,运用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解纷方式,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网格员等作为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不断扩大多元调解资源力量,推动形成多元调解最大“同心圆”,2024年共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214件。
建立法官工作室,破解诉源治理“瓶颈”。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探索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制定了《关于设立基层乡镇法官工作室的实施方案》,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政法委的高位推动下,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法官工作室,联合县妇联成立“巾帼工作室”,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道交共享法庭”,联合全县各金融机构联合成立刚察县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站,签订了《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合作备忘录》,抽调5名法官、法官助理在县矛调中心开展调解工作,并积极推进“无讼村(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现“一心两室一队一站”全方位诉讼服务网络,2024年化解群众矛盾纠纷400余件。同时落实院长信访接待制度,院长深入办案一线和联点村进行下访接访,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推动涉诉信访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助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发挥巡回审判作用,提升诉源治理效能。在突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重心前移的前提下,秉持“抬起衙门就群众”的服务理念,将巡回审判作为诉源治理的重要载体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组建了双语巡回审判团队,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2024年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在群众“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331件,极大方便了偏远牧区群众诉讼需求,并通过以案释法,起到了“庭审一次、普法一片”的社会效果,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强化速裁快审,推动纠纷化解进入“快车道”。将“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列入工作重点,将立案、导诉、调解、速裁等阶段贯穿于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制定了《刚察县人民法院分调裁审工作机制(试行)》《刚察县人民法院速裁案件审限规则(试行)》《刚察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规范》等制度机制,实现案件分流端口前移。并优化繁简分流机制、人员配置和工作模式,由3名员额法官、5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组成3个速裁团队,集中办理案情明晰、争议不大的案件,2024年速裁团队受理民事案件281件,结案281件,结案率为100%,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科技赋能审判,开创诉源治理新气象。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充分借助智慧法院建设,落实落细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电子送达、“码上执行”等举措,为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提供更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2024年通过网上立案311件、网上缴费350件、网上送达2023件、网上庭审35件。同时开通12368热线电话,专人接听,同步录音,在受理来电接访的同时,为来电群众提供案件查询、诉讼咨询、判后答疑等服务,解决当事人的诉求,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开展普法宣传,打通诉源治理“神经末梢”。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等工作,扩大诉源治理的影响力和受众范围。注重总结审判经验,依托典型案例的宣传,让群众更多地了解与参与多元解纷工作,让群众熟悉法律、信任法律,努力营造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通过法治大宣讲、法律“法律八进”、法德直通车等举措,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下一步,刚察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对诉源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有关加强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的部署要求,将审判执行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充分发挥法官工作室、共享法庭、巡回审判等“桥头堡”作用,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在服务乡村振兴、预防化解纠纷、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